成都销售商品住房:将施行公证摇号选房

黄桷树财经 2017-11-17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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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成都市房管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以下内容摘录于成都市房管局官网:

11月16日,成都市房管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规定,即日起,暂定在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成都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购房人信息进行复核,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开发商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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