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成都摇号买房细则正式出炉!

觅窝 2017-11-16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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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成都摇号买房细则终于出炉了,这份文件亮点多多,引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确保了开盘的公平公正。

千呼万唤始出来,成都摇号买房细则终于出炉了,这份文件亮点多多,引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确保了开盘的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今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016年10月1日以来,成都市本着科学管控、精准调控的原则,先后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一些商品住房项目中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促进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的‘公开、公平、有序’,维护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市场秩序稳定,因此出台本《通知》。”

广大购房者可以放心的是,《通知》明确要求,“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同时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摇号过程将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同时排序时间应在“白天”。

引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

此次摇号范围暂定在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由于一些商品住房项目在准售房源销售上内外有别(房源数量内控多外销少,而不公开透明,购房条件利于内部、全款等少数购房人,而不公平),开盘销售房源紧张,售后房源又由中介机构加价销售,导致社会反映强烈。因此,《通知》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源价格,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应当制定购房登记规则。购房登记规则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不得设置仅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内部、全款支付等部分购房人的登记条件,这意味着“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

同时,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保持一致。登记时间不得少于3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登记前,在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购房登记规则、全部准售房源(含户型)、购房登记时间、摇号和排序结果公布时间、选房时间等相关事项。

 

开盘销售前3日要发布摇号公告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

《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在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购房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后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复核后的具备购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册》予以保存并及时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公证机构。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

摇号排序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摇号排序时间应在9:00-18:00之间。

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的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放弃的房源可按序递补选房

房价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价格

《通知》强调要“依序选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组织购房人根据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并当场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签约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者按约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依原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通知》对公证机构也进行了约束,要求做好商品房销售方案、销售承诺书、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汇总的《登记购房人名册》、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排序选房结果等保全证据公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通知》强调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同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暂停当期开盘销售商品住房的网签资格,暂停后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受理,纳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信用黑名单,并在“成都信用网”公开曝光;涉及虚假宣传、捆绑销售、价外加价、价格欺诈、规避纳税、炒卖房号、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抄送工商、发改、税务、公安、金融等行政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指导意见。市公证协会应当制定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指导意见,督促公证机构依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并按照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公证机构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材料不实、虚假承诺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非法干预摇号排序公证活动的,不予办理公证或终止公证。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刘璐

成都楼市调控政策再打补丁,确保购房的规范与公平

自2016年10月以来,我市依托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得全市房地产的走势总体平稳。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来看,本轮房地产调控开始以后,成都的房价涨幅是低于很多可比城市的,可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成效显著。

 

但是,在局部的一些楼盘,供不应求的显现依然较为突出。据分析,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前几年成都相对于同等经济水平甚至经济还比自己略差的城市(如杭州、南京、武汉等)而言,特别房价相对偏低,因而2016年下半年以来借着全国楼市的这一轮大行情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价值回归”,这也体现出购房者对于成都发展前景的认可。

 

其次,地处中国西部的成都在这一轮全国性的楼市行情之中,发力明显滞后于东部城市,因为热度持续的时间也可能会比东部城市延后。当前,北京、上海等代表性的高房价城市房价上涨动能已经明显减弱,而前期房价上涨过热部分城市如合肥、厦门等,房价已经出现明显的松动,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成都的楼市热度减退只是时间问题,购房者应该保持理性。

 

第三,由于本轮调控以来新房受到的调控较二手房更为严格,所以出现了在同一区域二手房价格比新房价格还高的价格“倒挂”现象。特别是由于“限价”的存在,使得同一区域的新房看起来比二手房的“性价比“更高。这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是较为普遍的情况,也不是仅仅出现在成都。

 

于是,在上面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在我市局部出现了新房的价格虽然较为稳定,但是却供不应求,“抢房“、”秒光“等现象频出。

 

根据基本的经济学原理,供不应求的“短缺“必然会导致排队、炒号等情况,在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一些市场乱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般来说会有三种类型的解决办法:一就是各种变相加价的不正常市场行为,这显然有悖”限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初衷,也是购房者抱怨最多的领域。二就是各种托关系、内部开盘等,靠”关系“来配置资源,这显然有违市场的公平原则。三就是靠运气,用公平的摇号来解决稀缺资源的配置问题。之前虽然也有过楼盘自己搞的”微信摇号“等,但其公平性和权威性还经常受到购房者的质疑,只能看作是一种尝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政府背书的摇号选房,才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公平配置房源的较佳手段。

 

 “摇号选房”开始实施以后,作为购房者的你也许仍然买不到房,但至少你买到房的概率和其他参与的人是一样的。你将再也不用担心有人用各种办法来变相抬价,也不用担心其他人“打招呼”、“递条子”而影响你的购房机会。如果你想买房而且也有资格买房的话,准备好资金,其他则交给“运气”。如果买房是一场游戏,那么现在这将是一场公平的游戏。“摇号选房”将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确保购房流程的规范与公平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再次回到前面三点对楼市趋势的分析,可见“限价+摇号“是应对当前暂时性的市场供不应求导致的新房房源短缺的有效政策工具。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而买卖双方的供求关系的变化也是此消彼长、经常换位的。就在2016年上半年,成都不少楼盘的售楼部看房的人还并不是很多,而2015年则还可以用”惨淡“来形容。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探索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如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等。随着越来越多”房子是用来住的“的各项配套细则落地,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必然会得到缓解。

最后,希望购房者能冷静地分析市场,并理性得购房,切忌跟风。也祝愿有真实居住意愿并希望买房的购房者们能摇到满意的房源。

 

编辑  骆康

来源 /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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